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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荣誉|乐清分所张春来律师获浙江省律师协会通报表扬

发布者:金晔 发布时间:2019/3/13 阅读:941

近日,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章程》《浙江省律师协会会员表彰奖励办法》的规定,经省律协九届理事会第32次会长办公会议审议,浙江省律师协会下发《关于对卜亮等75位同志给予通报表扬的决定》,浙江海昌(乐清)律师事务所张春来律师获此荣誉。



2017年,张春来律师积极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随浙江法援律师团队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法援中心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活动。张春来律师以扎实的法律知识、负责的工作态度为当地群众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获得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海昌所将以张春来律师为榜样,开拓进取、勇攀高峰,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动力,为全面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