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加入收藏

海昌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锟斤拷锟斤拷锟斤拷态>

海昌荣誉|海昌所荣获2018年度优秀管理人称号

发布者:金晔 发布时间:2019/5/7 阅读:607

    为规范破产管理人工作,促进破产程序管理人依法公正高效履行职务,推动破产审判工作健康发展,根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管理人履职评价的办法(试行)》(温中发办[2017]58号)文件的要求,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对温州地区破产管理人进行了2018年的年度履职评价。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获评2018年度优秀管理人称号。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9月10日列入第二批《浙江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并于2018年12月20日列入第二批省级履职资料库管理人。

    海昌破产管理人团队至今已办理或在办理破产案件近60余件,包括温州市米醴琼酒业有限公司、浙江美福食品有限公司、浙江金盛担保有限公司、百力橡胶轮胎有限公司、温州市天力鞋业有限公司、温州双赢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富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省海运集团温州海运有限公司、浙江金盛担保有限公司等影响力较大的企业破产或清算案件。已办结的案件均得到法院、债权人等关联机构的充分认可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