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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凌振律师作为温州市政协委员出席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4/3 阅读:1545



2018327-30日,温州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在市人民大会堂召开。来自全市31个界别的政协委员齐聚一堂,在为期四天的会议中,他们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为我市再造改革开放新优势、再创高质量发展新辉煌建言献策。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主任严凌振律师于2017年当选为温州市第十一届政协委员,此次参加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严主任经调研后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提出了两件提案,分别为《加强温州湾区建设》和《建议海事法庭严格执行诉讼费交纳办法规定,依法保障当事人权利》。

严主任在《加强温州湾区建设》提案中,建议市政府重视加强温州湾区的建设,发展海洋经济,打造强港强市。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省政府在去年底也发布了建设大湾区的方案,温州是我国首批设立的14个沿海开放城市之一,但是目前温州在海洋经济发展方面还比较落后,需要迎头赶上。推进温州湾区与海港城市建设,发展临港产业群与推动温州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坚定不移发展海洋经济,将是拉动我市经济长期向好发展的新引擎。

  另外严主任结合工作实务提出了关于法治建设方面的提案,他指出温州海事法庭在作出并送达一审民事判决书时,同时送达二审上诉缴费通知书。这种做法从其自身工作考虑是带来便利或提高了效率,实则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违反了国务院令第481号《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建议法院改变在发送一审判决书时送达上诉缴费通知书的做法,在上诉人提交上诉状时再签发上诉费缴费通知,由此保障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正当的民事诉讼权益。此外,严主任曾于2017年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立法官与律师队伍常态性互评机制的建议》提案,这次大会关于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和温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均有被提及并得到落实。


文/朱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