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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所荣获“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集体、个人荣誉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8/4/4 阅读:1005次
2018年3月,为鼓励先进,激发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立足职能,扎实工作,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鹿城区司法局对在2017年度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获评“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单位”和“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本所卓浩律师荣获“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彭建国律师荣获“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本所及本所律师曾多次受到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如在2004年4月,本所因成办理“3 18”法律援助案件受到温州市律师协会发文嘉奖。本所主任严凌振律师曾于2005年1月被浙江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法律援助先进个人“荣誉称号。